那对于我们采用劳务派遣,或者说外包方式的用工单位来说,那这就要注意了,这种方式是按照谁发工资谁统计的原则,那谁发工资谁统计,那就统计的就是工资总额,社会保险缴费基数,所以那对于我们用工单位来说,千万不要为外包方的员工和劳务派遣工,发放工资,一定是由外包方或者说劳务派遣单位,为他自己的员工发放工资,由他们为自己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,如果说我们为外包方的员工,为劳务派遣工发放工资,那根据谁发工资谁统计的原则,外包员工以及劳务派遣工,那他们的工资,有可能计入到我们的缴费基数中,所以对于使用劳务派遣和外包的单位来说,一定要注意发工资的主体,对于企业销售人员 商业保险销人员等,实行特殊分配形式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,那原则上是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相关规定,来实际来确定,这涉及到的列入工资总额,计入社保缴费基数的相关内容,根据财政部09年的这个文,那规定是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,住房 通讯待遇,如果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,按月按标准发放或着支付的住房补贴,交通补贴 或者车改补贴 通讯补贴,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,所以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,如果说还没有实行货币化改革的,那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,只是作为职工福利费用管理,那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,没有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补贴等等,也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,所以根据这一条的规定,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这些规定,如果说放入到工资结构里边,他就直接属于工资总额的范畴,如果说不是按月按标准发放,或者说不是放到工资结构中,采用实报实销的方式,那这种情况下可以不计入工资总额,那也就不纳入到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中,刚才讲的是列入到工资总额,计入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项目,那我们现在看一下,有哪些不列入到缴费基数的项目,第一个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发放的,创造发明奖 国家鲜活奖等各种奖项,第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,比如说职工死亡丧葬费 抚恤费,职工生活困难补助 探亲路费 计划生育补贴,冬季取暖费 防暑降温费,那这里边提示一下,防暑降温费是列入到职工福利费,而高温津贴是明确计入到工资总额,列入缴费 社保缴费基数的,再有婴幼儿补贴 独生子女牛奶费 独生子女费,六一儿童节给职工的独生子女补贴,再有第三个部分劳动保护的各种支出,比如单位发放给员工的工作服,工作手套 清凉饮料等等,第四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,第五支付给外单位人员的,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的工作报酬,第六出差补助 午餐补助,这是员工实际的支出,跟他能享受到的标准之间的差额部分,是不计入到缴费基数的,第七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的从业人员,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,比如说有的单位的员工,自己提供电脑作为办公电脑,所以单位给予相应的补助,或者说有的员工私车公用,单位给予相应的补助,这个部分是不列入到缴费基数的,第八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,风险性补偿收入,第九对于对职工集资入股,或者购买企业债券后发给职工的,股息分红 债券利息,以及职工个人及技术投入后的税前收益分配,这些都不计入到缴费基数中,第十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,由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医疗补助费 生活补助费,以及一次性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等等,那这里边稍微说一下,医疗补助费不计入到社保的缴费基数,但是对于员工来说,医疗补助费要缴纳个人所得税,第十一劳务派遣单位收取用工单位支付的,人员工资以外的手续费和管理费,第十二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,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,第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,在校学生的补贴,再有对于高校毕业生来说,国家也有相应的规定,所以对于高校毕业生来说,见习补贴的相关费用,也不列入到社保的缴费基数中,十四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等,净结余的现金,十五由单位缴纳的各项社保和公积金,十六支付给从保安公司招用的人员的补贴,十七按照国家政策,为职工建立的企业年金和补充养老保险等等,用人单位按照其中的政策比例来缴纳的部分,也不计入到社保缴费基数中,刚才提到是社会保险单位的缴费基数,我们再看一下,社会保险个人的缴费基数,个人的缴费基数是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,那这个月平均工资指的是,员工的应得工资还是实发工资呢,应得工资跟实发工资之间它有一个差距,涉及到税的问题,各项扣除等等,那到底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,是按实发工资来算,还是应发工资来算,那应当是在各项扣除之前的,应得工资为计算标准,当然这个基数还有一个上下限的限制,最高不超过当地社平工资的300%,最低不得低于当地社平工资的40%或者60%,刚才提到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,是员工的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,当然有一些员工,可能他没有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做参照,那么对于这样的人员,怎么样去确定它的缴费基数呢,第一对于新招用的职工,他以起薪当月的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,那从第二年起,按照上一年实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,作为缴费工资基数,对于单位派出的长期脱产学习人员,经批准请长假的职工,保留工资关系的,以脱产或请假的上年月平均工资,作为缴费工资基数,对单位派到境外或者国外工作的职工,按照本人出境前或出国前,上年在本单位领取的月平均工资,作为缴费工资基数,次年的缴费工资基数,按照上年本单位平均工资增长率来进行调整,那对于失业后又再就业的职工,以再就业起薪当月的工资收入,作为缴费工资基数,那从第二年起,按上一年实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,作为缴费基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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