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期提到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,那我们再明确一下,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是什么,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跟一个词工资总额挂钩。那工资总额的含义,是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的规定,指的是,指的是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,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,它由计时工资,计件工资、奖金,加班加点工资,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,津贴和补贴能组成。对于劳动报酬的总额来说,它又包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,不在岗职工生活费,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的劳动报酬,外籍以及台港澳人员的劳动报酬,以及聘用其他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,那对于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,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,强调的是,无论是计入成本还是不计入成本,无论是按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,还是没有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,都应当列入到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中,那具体哪些工资能够列入到工资总额,计入到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呢?
我们看一下,列入工资总额计入社保缴费基数的有这些。第一、计时工资,按照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,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,第一个,第二个计件工资,也就是对已做工作,按照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,它主要包括实行超额累进计件,直接无限计件 限额计件,超定额计价工资制,按照劳动部门或者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,和计件单位支付给个人的工资,第二 按照工作任务包干方法,支付给个人的工资。按营业额提成或者利润提成的办法,支付给个人的工资,所以我们经常提到的,提成属于计件工资的性质,第三奖金,奖金是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,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,那主要包括生产奖,那在生产奖中,比如说包括超产奖 质量奖 安全无事故奖,再有就是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,年终奖以及劳动分红等等,第二节约奖,比如说各种动力燃料 原材料等节约奖,第三劳动竞赛奖,比如说发给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的各种奖金,第四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,第五就是其他奖金,其他奖金比如说,学校教师的教学工作量的超额酬金等等,第四津贴,津贴是为了补偿职工特殊,或者额外的劳动消耗,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,那主要包括,第一个 补偿职工特殊或者,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及岗位性津贴,比如说高空津贴,井下津贴,中班津贴夜半津贴等等,还有就是高温津贴等等,第二 保健性津贴,保健性津贴比如说卫生防疫津贴,医疗卫生津贴 科技保健津贴等等,第三 技术性津贴,比如说特级教师津贴 科研课题津贴,研究生导师津贴 工人技师津贴等等,第四 年功性津贴,比如说工龄工资 工龄津贴 教龄津贴等等,第五 地区性津贴,比如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地区附加津贴等,最后一项其他津贴,比如伙食津贴 上下班交通补贴,洗理卫生费 书报费 过节费,干部行车补贴 私车补贴等等,第五项补贴,补贴是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,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,那比如副食品的价格补贴,粮油蔬菜等的价格补贴,煤价补贴 水电补贴,住房补贴 房改补贴等等,第六部分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,这就是我们俗称的加班加点的工资,第七项特殊情况下的工资,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有两类,第一类是因员工因病啊工伤啊产假,计划生育假 婚丧假 事假,探亲假 定期休假 停工学习 ,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于原因,按计时工资标准,或者说是按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,支付的工资,放入到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,还有一类就是附加工资 保留工资,以及调整工资补发的上年工资等等,这些都属于列入工资总额,计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部分,这七种类型属于员工的工资形式,当然除了这七种形式之外,还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,也列入到工资总额,计入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,特殊项目构成的工资,包括发放给本单位职工的技术交易奖酬金,第二住房补贴或房改补贴,那这里边有个区分,如果说房改一次性补贴款,是发放到个人可自行支配的,那就计入工资总额,如果说这个补贴为专款专用存入专门账户的,就不计入到工资总额中,第三单位发放的住房提租补贴,通讯工具补贴补助 住宅电话补助等等,第四单位给职工个人实报实销的,职工个人家庭使用的固定电话话费,职工个人使用的手机话费,当然这些是不含因工作原因产生的通讯费,再有职工个人购买的服装费,当然不包含工作服等等,第五为不休假的职工发放的现金或者补贴,那比如说未休年休假工资,第六以下属单位的名义,给本单位职工发放的现金或者实物,无论这种情况下,是不是计入本单位的财务账目,都应当列入本单位的工资总额,计入社保缴费基数,第七项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各种商业性保险,第八试行企业经营者年薪制的经营者,他的工资正常发放部分,和年终结算后补发的部分,再有就是商业部门实行的柜组承包,那交通运输部门实行的车队承包,司机个人承包等等,那这部分人员一般是只需,定期上缴一定的所得,其余的部分归自己,所以对这些人员的缴费基数原则上采取是,全部收入扣除各项费用支出后来计算。再有就是使用劳务输出机构提供的劳务工,他的人数和工资按照,谁发工资谁统计的原则,如果劳务工的使用方,不直接支付劳务工的工资,而是向劳务输出方支付劳务费,再由劳务输出方向劳务工支付工资。那应由劳务输出方统计工资和人员,如果劳务工的使用方,直接向劳务工支付工资,那则应由劳务使用方统计工资和人数,所以输出和使用劳务工这个单位的缴费基数,以谁发工资谁计算缴费基数的原则来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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