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理者用人艺术:效仿伯乐用人

来源:英盛网      发布时间: 2015-03-28
管理者的用人艺术,还得多多效仿伯乐用人之道。

  管理者的用人艺术,还得多多效仿伯乐用人之道。

  古人说:千里马常有,而伯乐不常有。再好的人才,如果没有“识相”的伯乐来挖掘。如何挖掘出人才并用好人才,这就需要管理者施展其用人的智慧。

  从用人的“要素有用配置”出发,应承认“人无完人”的客观事实;每个人都有其优点和或多或少的缺点,问题在于如何发现其长处,收紧其缺点。在用人的评鉴上,让上岗者拥有更多信心和知道做什么和如何做落实在行动上。并且考虑不同的工作经历、职业阶段、学识背景、企业环境和切身处地的等因素的制约或影响。

  因此,在使用人的尺度上,站在不同的角度所得到的评鉴是有区别的,甚至是截然不同的。有效的用人准则和尺度就在于:人无完人,使用得当,适用则可。 笔者认为:所谓“水至清,则无鱼”。就是对人处事,多从可用有用的角度给予肯定:“人至察,则无徒。”则是说明求同存异、把握可使用方面的用人艺术。

  “重大节,细小过”和“尚大志,观小行”,恰好是从不同角度的对使用的人评鉴,前者着重把握关键事件和综合表现,体现为适用则可;后者则是从工作取向与态度入手,关注具体的行为和表现。

  “山不在高,有仙有灵”:“水不在深,有鱼则灵”。也就是常言道:有用、适用和能用才是硬道理。这恰好说明了企业在使用人的尺度上,不遗余力地做到大才大用、小才小用、量才使用、外才我用和育才待用和用人策略。

  笔者的顾问心得和分享是:人无完人、使用得当与适用则可;所谓“能用”是用人的最高境界,正是企业用人和衡量人的尺码。应注意以下两点:

  第一点,从管理者角度出发的评价,应采取一分为二或是合二为一评鉴方式;放弃一味求索、一相情愿和走向主观的可能;换言之,就是把注重点落在“能用”上。

  第二点,懂得运用客观的、动态的和辨证的用人准则,正是在于选拔和使用人的过程中;恰如其分地发挥其长处,着重主要职责和任务完成的评价,其结果如何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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