德国国会近日通过一项“男女平等”法律,要求大企业高管中女性人数比例不得少于30%,引发关注。此前,国际劳工组织发布的一项报告显示,全球大公司总裁中女性只占5%, 公司越大女性高管数量越少。近30年前,美国媒体用“玻璃天花板”一词描述职业女性在事业发展中遇到的无形壁垒。现今,这道“性别之墙”依然横亘在女性事业发展的道路中。这其中的原因何在?
全球大公司总裁女性只占百分之五
在纽约某私募投资公司一间宽敞的会议室里,来自商界的投资者正激烈地讨论着互联网业的投资新方向。一位女性与会者站起身,打算去一下厕所。她步出会议室,在大堂里转了半圈,却没有找到厕所。
这时,她刚好碰到这家私募公司的CEO,就询问他是否知道女洗手间在哪?这位CEO回答说,自己不清楚女洗手间的位置。于是,女性问他:“是不是你们公司刚刚搬到这所大厦里面。”CEO说:“不,我们已经搬到这有一年了。”女性惊讶地说:“别告诉我,这一年里只有我一个女性来过这个办公区。”CEO显得有些尴尬,他说:“是啊,可能也只有您这一位女性需要使用女洗手间。”
这是“脸谱”公司首席运营官雪莉·桑德伯格的一段亲身经历。今年46岁的桑德伯格是“脸谱”二号人物,她帮助“脸谱”经历数次高速扩张,成功开发出对世界一些最大品牌企业极富吸引力的广告平台。桑德伯格的经历反映出当今女性在管理层的尴尬境遇——女性领导者还很少。
今年1月,国际劳工组织发布的一项报告显示,全球大公司总裁中女性只占5%,公司越大女性高管数量越少。报告显示,挪威女性总裁和董事长所占比例最高,为13.3%。芬兰、英国、挪威和瑞典四国的公司董事会中,女性人数超过20%;瑞士、美国、法国和德国等13个国家女性占比为20%;比利时、意大利和西班牙等国占10%至5%;低于5%的国家包括印度、日本、俄罗斯和阿拉伯国家。
什么阻碍女性成为高管?
如今,在很多国家,女性在教育方面与男性不相上下,甚至比男性更加优秀。例如,在美国大学里,大部分的博士学位授予了女性;在一流的大公司,初级职位的一半以上也由女性占据。
去年9月,瑞士信贷银行报告显示,高层管理人员男女比例较均衡的企业,业绩更为出色。瑞信跟踪调查全世界40个国家3000家企业大约2.8万名高管性别比例,发现女性高管数量较多的企业,其股本回报率、市值估值、股票行情和分红更好。瑞信全球股票研究部负责人斯特凡诺·纳泰拉说:“那些管理层有女性的,尤其是女性担任运营角色的企业,表现非常抢眼。”既然不是女性不够优秀,也不是她们创造的价值不如男性多,那究竟是什么因素阻碍女性成为高管?
《经济学人》认为,首先,男性占优的公司高层普遍对女性能力低估。欧洲工商管理学院在对其两万多名MBA学生进行的调查发现,男性普遍认为女性在大部分领域和他们一样有才华,但是同时他们却认为女性缺乏战略眼光。这种不恰当的认识,让女性的任免和晋升处于不利地位。
卡内基梅隆大学发现,女性正是在职业生涯的开始阶段,落后于男性。卡内基梅隆大学的本科毕业生中,男性获得的起薪要比女性高出7.6个百分点。《哈佛商业评论》编辑之一西尔维娅·安·休莱特认为,几乎所有升到高层的高管们都有一个强大的男性支持者,然而很多女性却经常不能培养出这样一个支持者。
家庭成为阻碍更多女性进入管理层的另一大障碍。《经济学人》说,女性承担了大部分抚养子女、照顾年迈父母的重担。麦肯锡称,欧洲女性贡献在家庭事务中的时间是男性的两倍之多。当然,不同国家之间,男女花费在家务上的时间也有所不同。如意大利男性每天花在家务上的时间只有1.3个小时,而女性的这一数字为5.2小时;在瑞典,男女花费在家务上的时间某种程度上更加均衡些,分别是2.3和3.4个小时。但总体来说,女性一直是家庭生活的主要贡献者。
多国立法打破“性别之墙”
近30年前,美国媒体用“玻璃天花板”一词描述职业女性在事业发展中遇到的无形壁垒。现今,这道“性别之墙”依然横亘在女性事业发展的道路中。不过,可喜的是,一些国家已经开始从立法的角度来帮助女性打破这一“性别之墙”。
2003年,挪威通过一项法案,要求到2008年,所有上市公司有义务为女性保留董事会中40%的席位。西班牙在2007年通过一项相似的法案。2010年,法国通过的科佩·齐默尔曼法明确规定,2010年至2017年,企业中女性领导者的配额要达到40%。
在德国政坛,女性已有“半边天”之势。在政府中,除总理是女性外,内阁中的国防、劳工、教育、家庭和环保部长也均为女性;在国会议员中,女性所占比例达32%。但在工商企业界,特别是在高级管理层中,女性仍属凤毛麟角。德国媒体的一份调查显示,在德国30家上市企业中,女性领导只占17.6%。目前,尚无一家德国知名大公司的董事长是女性。就女性在工商界的地位和影响力而言,德国不仅远低于欧盟其他主要国家,也低于金砖四国中的中国、巴西和俄罗斯,只与印度水平相当。
经过多年激烈争论,德国国会本月6日终于通过一项“男女平等”法律,要求大企业高管中女性人数比例不得少于30%。该法律规定,从2016年起,特定人数以上的大企业高管及董事会成员中的女性人数不得少于30%。大约有上百家德国上市企业符合上述法律执行条件。法律规定,如达不到女性比例要求,则管理层属于女性的位置必须空置。另外,到今年9月底,员工人数不足3500名的中型企业,应递交在经营及董事这两个最高管理层的女性员工用人远景计划。
德国企业界人士此前指责说,以法规定企业女性高管比例是一种“纯粹的计划经济”行为,是完全反生产力的。一些企业强调,企业人事安排应该取决于员工的工作能力,绝非按照性别,而且政治家们根本不应该介入经济管理领域。媒体也认为,该法推行起来有很大难度。一方面,由于德国传统企业文化的影响,女性的管理才能往往被男性忽视,甚至蔑视;另一方面,更有不少女性自己就担心,因为企业要满足女性高管比例的规定,她们才被推到领导岗位,因此她们自己信心不足。德国经济协会称,正考虑就此法上告最高法庭。
除强制增加女性高管的政策,还有什么方法能让更多的女性高管涌现?一些国家政府的其他尝试或许值得借鉴。如法国、丹麦和瑞典等在幼儿保育方面来帮助女性——育婴堂和托儿所受到政府的财政补贴;公立学校将会很好地照顾孩子直到深夜。这些政策的目的是鼓励女性在产后暂时远离工作,休息一段时间后重返职场。
来源于迈智管理咨询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