故事一
十几年前,有一个17岁的小伙子来到北京,经过几年打拼,经营起了一家经营家电的商店,后来又变成若干家连锁店,同时也做过一点房地产。尽管他干的很成功,但也默默无名。最近由于进行了资本运作,突然身价百亿,成了中国首富。到底是怎么回事?其实,很简单。
做法:他首先把房地产作价与一家香港上市的公司(香港把低于1港元钱一股的股票叫仙股)进行资产股权置换,从而很容易就取得上市公司的控股权。然后迅速扩张他的连锁店,由几家变成几十家,无形资产迅速膨胀。经过评估,再次作价进行资产股权置换,上市公司随即变成市值超过百亿的几十家家电连锁店的控股公司。小伙子也从拥有看不见的、迅速膨胀的、一时无法变现的、说不清楚的无形资产,一夜之间变成了拥有价值上百亿的可以随时变现的上市公司股票。
经营家电零售业,据说利润很低。很多商店经营困难。而为什么,这个小伙子能成功。关键是,一、他看到了连锁店的好处,即一家成功的模式可以迅速复制,而实际投入的资本不需要增加太多,但无形资产却能以几何级数增长;二、他通过学习,成功地掌握了资本运作的技巧,无须花费太多的资金就实现了市值上百亿上市公司的控制。
故事二
网上传说,有一高官之子,在国外读完书,当然读金融或MBA,之后在一家投资银行工作,可能也攒了一些钱,即使没有钱,估计也有人会借给他。
做法:于是他大肆收购了一家在内地经营燃气,但不太景气的香港上市公司股票。前期工作完成之后,他通过正常渠道,从中牵线搭桥并运作,使国内某大型国有控股石油公司出巨资参股该燃气公司。该高官之子当然就成为该燃气公司之董事长。消息一传出,燃气公司股票价格扶摇直上,两个月之内,股价翻了一番。股票则由原来的垃圾股,变成了热门股。随之可以想象的是,高官之子,也变成了财富之子。
此案例是典型的利用人际关系资源,经过合法的资本运作手段创富的例子。尽管常人会对此提出这样那样的疑问,并表示自己的不满,但我相信,如此高明的高官之子,绝对不会因此而犯法。因为这一切都是那么地顺理成章,无可挑剔。案例中,所有交易各方当事人所获得的好处,都是不言而喻。
故事三
有一个文化人,几年前去了香港,发了财。后来回国投资失败,变得几乎一无所有,甚至欠了一屁股债,于是他打起了资本运作的主意。
做法:先在维京群岛注册一个A传媒公司,并以A名义与各地方电视台签了一揽子协议,协议规定,A公司将免费为各电视台提供一定时段的节目,回报是给A公司每天几分钟广告时间。接着,他又找到某节目制作公司,承诺向该公司进行投资,回报是制作公司必须向A公司每年提供若干小时节目。一切搞定之后,他向一家股票已成仙的香港上市公司老板讲,他手中掌握着大量的广告时段经营权,这足以使他每年获得几个亿的广告收益。老板听后,心知肚明。于是决定以现金加股票的形式收购A公司30%的股权,该文化人立即成为上市公司第2大股东,所获现金拿出部分投资给制作公司,以兑现诺言。文化人如此这般一番后,又成了有钱人,时间不超过两年。
只要善于整合资源,把各方利益摆平,就会结出硕果。这是此案例给我们的启示。纵观当事各方,电视台有广告时段,没节目制作能力;制作方有节目制作能力,没有节目制作资金,上市公司有资金却又没有项目。而文化人什么都没有,却把他们整合在一起,从而突显了文化人的价值。再通过资本运作,使这种价值得以在股市上以具体数字体现出来。
故事四
香港一家经营化装品的上市公司,上市不过三年,却因连年亏损而停牌。仔细研究后发现,公司经营虽然困难,甚至行将倒闭,但公司发起人却发了财。
做法:她先找了两个合伙人,一个是有技术、有配方的高级研究人员,另一个则是有十几年著名品牌运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。首先她们合伙用极少量资金在加拿大、香港、台湾分别注册了研究公司、品牌公司、经销公司并开了几家店铺。经过一年打理,各公司独自取得了产品配方、许可证、商标以及其他商誉,也卖出了少许产品,有些收入。之后,她们在维京群岛注册了一家壳公司,并以壳公司名义高价收购先期注册的公司股权,壳公司资产迅速膨胀到创业板上市要求的规模,收购资金则由大股东先借给壳公司,壳公司以债务形式列支在帐目上,而现金实际上已作为收购款,重新流入回了大股东腰包。经过一番努力,壳公司成功在香港上市,并融到一大笔资金,其中一半用于还债,归还大股东。另一半用于公司日常经营。由于发起人夫妻双方都是执行董事或董事,按香港标准,仅两人年薪总计就达300——400万港币。两年过去了,公司经营虽没有起色,但发起人的收益却可观。
本文转自“太仓港木材交流平台”公众号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