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多管理者由于不懂劳资法律,拟定劳动合同或制定等规章制度时存在违法行为,不仅侵犯了员工合法权益,还为企业留下了劳资纠纷败诉的巨大漏洞,阻碍了企业健康发展。在课程《规避劳资风险,破解劳资管理困局(3集)》中,企业劳资问题解决专家梁伟全老师,将为我们深度剖析内因,建言献策,帮助我们构建和谐劳资关系!
《规避劳资风险,破解劳资管理困局(3集)》课程学习感想:
作为管理者,如何在用人过程中为企业规避劳资风险,避免发生劳动纠纷呢?梁伟全老师在课程中不断地和我们强调,对于企业来说,一定要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今已经成为了常识。这里包含两层意思,一是一定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,二是要根据不同劳动者的岗位、职责、报酬等签订因人而异的劳动合同,详细约定好相应条款。
当然,根据 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》 的规定,若劳动者在用工一个月内拒不签订劳动合同,企业可以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,无需支付补偿金。所以,用人单位一定要记住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,将它作为重中之重。一旦员工就此提起仲裁或者诉讼,又的确没有劳动合同,企业就会面临很不利的局面。
梁伟权老师介绍:
著名劳资问题解决专家;人力资源管理实战专家;国家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;国家人力资源法务咨询师;中国劳资关系管理研究院院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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